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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

针对董事、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经手的公司证券交易,本公司已采用新交所上市规则第 1207(19) 条的规定。本集团与价格敏感、财务或机密信息接触的董事、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财政年度的前三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公告前两周内,以及本公司全年财务报表发布前一个月,禁止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即使在允许的交易时间内进行公司证券的交易,本集团的董事、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一直遵守新加坡《证券与期货法》(2001) 的内幕交易法。此外,本公司亦不鼓励本集团的董事、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本公司证券的短期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