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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

制定薪酬规则的程序

原则 6: 董事会当以正式、透明的程序,制定薪酬政策及个别董事和主要管理层的薪酬待遇,且概无董事参与厘定其本身之薪酬。

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为确保建立一套正式和透明的程序,借以确定本集团董事和主要管理层的薪酬框架和具体薪酬待遇。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范畴如下:

  1. 审视及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董事会、行政总裁及主要管理层的薪酬政策框架及准则;
  2. 决定每位董事和主要管理层的具体薪酬待遇,其中涵盖薪酬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董事费、薪金、津贴、奖金、股票期权、股份奖金和奖励,以及实物利益;
  3. 如有必要,可就所有董事的薪酬寻求公司内部和/或外部专家的建议,并确保公司与其委任的薪酬顾问之间的现有关系 (如有) 不影响薪酬顾问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4. 定期考量和审视薪酬方案,以保持薪酬的吸引力,从而保留和激励董事和主要管理层;及
  5. 考虑实施鼓励非执行董事持有公司股份的计划,使非执行董事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更一致。

薪酬委员会在与董事会联合主席协商后,对独立非执行董事费框架进行考量并提出建议,获得整个董事会的认可后即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供股东们批准。薪酬委员会或董事会成员均未参与其薪酬的厘定。

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职权范围受制于书面形式条规的薪酬委员会,包含以下三个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主席: 陈秉义先生
  • 委员: 李胜存先生
  • 委员: 方寶惠先生

为确保公平,薪酬委员会考量薪酬的所有方面,即董事费、薪金、津贴、奖金、股份奖金和奖励、其它实物利益和解雇条款。执行董事薪酬方案的制定,均以各自的服务协议为基础。若执行董事提前终止服务,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概无独立顾问就所有董事及主要管理层的薪酬提供意见。薪酬委员会在审议薪酬事宜时,除了考量本集团对其所经营行业的相对表现,以及这些行业内的雇佣条件和个人绩效外,还考虑薪酬方面的行业惯例和规范。

薪酬委员会于 2022 财年的活动摘要:

  • 已审查执行董事服务协议的续订;
  • 已审核董事或执行总裁直系亲属作为雇员的薪酬待遇;及
  • 同意主要管理层的薪酬待遇方案;
  • 已讨论新一期执行董事服务协议的续订及薪酬基准;及
  • 已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水平;

薪酬水平与组合

原则7: 以公司的战略目标为考量,董事会和主要管理层人员的薪酬水平和结构,应与公司的绩效持续和价值创造相符。

条款
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

关于执行董事和其他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

执行董事并不收取董事费。他们与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每三年续签一次。除了基本薪酬和实物利益外,执行董事的薪酬通过以税前盈利为依据的分层奖励奖金,还与业绩息息相关。薪酬委员会先审核经审计的集团财务业绩,而后才根据已达成的业绩目标批准分配年度奖金。

针对直接向联合主席汇报公司业绩相关事宜的执行董事和主要管理层,薪酬委员会已向联合主席进行咨询。她并未参与和自己薪酬相关的讨论和决定。

主要管理层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和可变动奖金,该奖金视个人与集团于该年的表现而定,而适用于每位主要管理层人员的关键绩效指标各不相同。

本公司对管理层要职订立有合同规定,根据该规定,如果因奖金领取者所犯的欺诈或不当行为,使公司财务报表出现严重的重述,本公司有权在最近三个财政年度内索回全部或部分奖金付款。

长期奖励计划

本公司设有一项股份奖励计划,即由薪酬委员会管理的“BWI业绩表现股份计划”(“计划”)。凭借该计划,达到绩效目标的员工有机会根据股票奖励授予日的市场收盘价,通过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而非现金来获得奖金。载有该计划详情的通函已于 2009 年 4 月 8 日发布,可应股东要求提供。

2018 年,经由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使用的库存股,我们向选择加入该计划的员工授予了 231,600 股股份。本财政年度内,公司并无凭借该计划所授予的股份奖励,发行任何新股份。

该计划的期限为十年,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届满。

有关非执行董事的薪酬政策

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其为履行职责所付出的努力和时间,领取董事费,其中包括其在董事会及其委员会中任职的基本费用、每个董事委员会主席的任职费用,以及额外任命首席独立董事的费用。

费用结构如下:

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基本费用 $67,000
主持每个董事委员会的额外费用 $13,000
主持每个审计委员会的额外费用 $3,000
首席独立董事的额外费用 $2,000

薪酬委员会建议董事会为 2022 财政年度支付S$245,000作为董事费,并将提交即将举行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费用,必须在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们的批准方可生效。

薪酬之披露信息

原则8: 公司在薪酬政策、薪酬水平和组合、薪酬设定程序,以及薪酬、绩效与价值创造之间的关系方面保持透明。

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

由于竞争原因以及集团运营所在国家/地区的薪酬基准差异,本公司采取以 250,000 新元为等级区分单位,对个别执行董事和前五名主要管理层的薪酬进行披露。董事会认为,考虑到这些人才资源的竞争激烈,而披露这些董事和执行总裁的确切薪酬可能会引起征聘和留用方面的问题,所以这并不符合公司的利益。本公司相信,未披露每位董事及执行总裁的个人薪酬,并不会造成股东的利益受损。

欲进一步了解本公司的薪酬厘定政策及标准,另请参阅上文第 7.1 及 7.2 条。本公司认为,透过年报进行披露的做法具有足够的透明度,符合守则原则8的意图。

  薪酬范围/ 薪酬 薪资1 (%) 奖金
(%)
实物利益 (%) 费用
(%)
总计
(%)
执行董事
范文瑂女士 $12,500,000 至 $12,750,000 7 92 1 - 100
陈俐蓉女士 $12,500,000 至 $12,750,000 7 92 1 - 100
黄雍胜先生 $7,500,000 至 $7,750,000 8 91 1 - 100
独立董事
李胜存先生 S$85,000 - - - 100 100
陈秉义先生 S$80,000 - - - 100 100
方寶惠先生 S$80,000 - - - 100 100
最高五名管理层人员
Jansen Tang $1,750,000 至 $2,000,000 12 88 - - 100
Simon Yeh $1,000,000 至 $1,250,000 21 79 - - 100
Jerry Lu $500,000 至 $750,000 30 70 - - 100
Koh Hui $500,000 至 $750,000 45 54 1 - 100
Sugiharto Husin $500,000 至 $750,000 42 57 1 - 100

(1) 包括薪资和公积金

董事和五名最高主要管理层人员,并没有特别的职务终止、退休和离职后福利。职务立即终止的赔偿,乃是指通知期间的薪酬。倘若职务是因行为不当而终止,则将不予赔偿。

2022财年,支付给五名最高主要管理层人员的薪酬总额为 S$4,642,354。

身为公司大股东,抑或作为董事、执行总裁或公司主要股东直系亲属的员工的薪酬

身为董事、执行总裁或主要股东的直系亲属 (于《新交所上市手册》中定义为配偶、子女、领养子女、继子女、兄弟、姐妹和父母) 的员工,以及于 2022 财年财年年度薪酬超过 S$100,000 的公司员工,其薪酬细节如下:

董事直系亲属 与董事的关系 职位 薪酬范围
Hoan Beng Hua 范文瑂女士之兄弟 高级生产主管 S$200,000 – S$250,000

年内,本公司并无提供员工股份计划。所有形式的薪酬,均在本报告原则 6、7 和 8,以及本公司和本集团的财务报表中得到充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