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政策

1. 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全美世界职员,包括海外子公司及其机构。

2. 目的

根据公司对行为准则、道德和合法商业行为的高标准以及公开沟通的承诺,此政策旨在为员工提供一个提出疑虑的途径,并保证他们将免受报复或因善意举报而受害。

3. 政策

举报政策涵盖可对本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列如:

  1. 任何不诚实或欺诈行为

  2. 挪用资金、用品或其它资产

  3. 不当处理或报告资金或财务之交易

  4. 因公司内幕信息而获利

  5. 向他人批露,机密或专有信息

  6. 向他人批露,本公司从事或拟从事的证券活动

  7. 接受或寻求供应商或为公司提供服务之人的昂贵礼品或服务

  8. 毁坏、拆除或不当使用记录、办公设备、固定装置与办公家具

  9. 不符合公司政策,利益或构成严重不正当行为,包括威胁到职员健康和安全的行为。

所有关于个人晋升及薪酬福利的事宜,均不包括在举报政策中,而应交由公司职员的直接上司或人力资源经理负责。属于此类别的报告将不受理。

4. 保障

4.1 骚扰与迫害

举报者不允许被骚扰或迫害。如被发现采取报复行动或对举报者构成伤害者,将会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解雇的可能。

4.2 匿名指控

公司职员可匿名提交所披露的信息,但最好提供姓名,以便进行适当的后续询问,调查,及安排后续讨论。

4.3 恶意指控

如果发现有人意图恶意指控,公司将会对他采取纪律处分。

4.4 保护举报者

在评估披露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

  • 保护举报者的身份

  • 倾听并立即回应有关披露报复的担忧,和 / 或

  • 通知举报者事情的进展。

5. 举报程序

举报政策用于严重或敏感的问题。任何涉及新币20,000或更高的潜在损失均被视为重大损失。

举报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举报者报告。compliance@bestworld.com.sg
如有需要,您也可以将举报报告邮寄至以下地址。请写下收信人姓名。

邮寄地址
Best World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W Pasir Panjang Road #08-28 Mapletree Business City, Singapore 117439

5.2 证据

虽然职员不需要证明指控的真实性,然而该职员必须向联络人,证明有足够的理由进行关注。

5.3 如何处理披露事项

所有通过举报进行的披露均应记录,并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披露的处置应被纪录。如举报者有提交联系方式,采取的行动会告知举报者。

我们会根据事件的属性决定所采取的行动。初步询问将进行以确认调查是否妥当。

若有必要进行调查,公司之审计委员会将会安排一个独立小组调查披露。调查发现与事后采取的行动都会向董事会报告。

5.4 通知举报者调查进度

所有披露应在7天内予以确认。如举报人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告知举报人已采取的措施。

5.5 进一步调查

根据提出的事件与举报者所提供的资料详细度,必要时调查小组会联络举报者提供更多资料,以方便我们做进一步调查。